支聯會拒向警方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各判囚4個半月

已解散的支聯會,其前副主席鄒幸彤,及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,被法庭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名成立,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,各被判入獄4個半月。3人表示會提出上訴,獲准保釋,但鄒幸彤表示拒絕接受限制言論自由的保釋條件,繼續還押。

涉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罪」而羈押兩年的鄒幸彤,獲法德政府頒發「人權及法治獎」。
涉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罪」而羈押兩年的鄒幸彤,獲法德政府頒發「人權及法治獎」。
鄒幸彤與支聯會兩名前常委罪成,各被判監四個半月。
鄒幸彤與支聯會兩名前常委罪成,各被判監四個半月。

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表示,維護國家安全至關重要,被告拒交資料影響警方調查。考慮到罪行嚴重性,而被告曾經高調召開記者會表明立場,無可避免要判處即時監禁,以收阻嚇作用。

鄒幸彤無另聘律師,在庭上求情時,強調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,指當局的指控是要令支聯會卑躬屈膝、出賣原則,但他們絕不會放棄自主,要「以真相抵抗謊言、以尊嚴抵抗屈辱」,又指今次判刑「是懲罰守護真相的人」,但他們一早準備好付上代價。

裁判官多度打斷鄒幸彤陳辭,指鄒幸彤身為大律師,應該明白法庭不是政治平台,不應發表政治主張,鄒幸彤反駁今次檢控本身就涉及政治,不能硬將法律和政治分開,無視現實。

案情指,國安處前年8月向多名支聯會幹事發出書面通知,要求支聯會提供資料,但他們其後到警察總部遞交公開信,表明拒絕提供資料。同案2名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和陳多偉,早前在認罪下,被判入獄3個月,已服刑完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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